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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度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终评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各分局、各参评单位:
根据《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经过各单位自评和省大数据局数据核定。各参评单位的2023年度企事业环保评价终评结果(第一批)已在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上进行了公布,现对2023年度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终评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分局按照《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要求,加强对评价等级为环保警示单位和环保不良单位抽查、检查,督促整改。评价等级为环保警示单位和环保不良单位每季度向辖区生态环境分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请各分局跟踪督促并指导相关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修复工。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