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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滩临时堆放、弃置和处理固体废物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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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5 10:45

岸滩临时堆放、弃置和处理固体废物许可

受理机构

市生态环保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20工作日

年检

不年检

特别程序

收费

不收费

办理窗口

三亚市政务中心环保局审批办窗口
办公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第17、18号窗口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星期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公电话: 38860918

办理结果

 

办理条件:

1:确需临时堆放、弃置和处理固体废弃物且时间不长,不会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申报材料:

1:报批的申请文件(单位文件)【原件1份收取】
   2:固体废物的种类、成分、处理量等情况的有关材料(【原件1份收取】
   3:防止堆放、处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技术资料【原件各1份收取】
   4:电子文档一份(内含申报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盖有印章的页面必须连同印章一并扫描,保存word 文档格式,单个文件大小小于15MB

 

窗口/网上办理流程:

1、受理阶段:
  确认受理  办理时限:+1
   2、初审阶段:
  初审  办理时限:+1
   3、审核阶段:
  承办  办理时限:+1
  审核  办理时限:+3
  审批  办理时限:+3
   4、办结阶段:
  发放办结结果  办理时限:+1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61号发布,自1990年8月1日起实施)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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