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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三亚市中心区域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知识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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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3 16:23 三亚市人民政府

重点!三亚市中心区域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知识点来了

      春节即将到来,作为传统节日,民间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但近年来,人们对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引起火灾和伤害事故等反映强烈,要求从严控制的呼声越来越高。为进一步打好三亚蓝天保卫战,巩固2019年禁放管控成果,三亚将扩大禁止燃放区域,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力度,并倡导广大市民游客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列中。



 

三亚市2020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切实控制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三亚中心区域内全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本市中心区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除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二、禁放区范围规划

市中心区域包含三部分,一是吉阳区、天涯区中心区域:东起迎宾互通连接吉阳大道、榆亚路,西至天涯互通、S314省道,北起贯穿G98高速,南至大海;二是崖州区中心区域:G98高速公路、海南西环高铁和海南西环线铁路组成的闭合人口密集区域及崖州湾科技城区域;三是海棠区中心区域:“东起椰林路,西至湾坡路、江林路、Y103和四横路,北至G98高速,南至大海”,具体禁止燃放区域如示意图。


三、其他禁止燃放区域: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公园、商场、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重点旅游度假区及核心酒店群,含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三亚湾旅游区、海棠湾旅游区、南山文化旅游区、天涯海角旅游区、西岛旅游区、蜈支洲岛旅游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其他区域。


四、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未经许可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

 

五、焰火燃放规定: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核准焰火燃放组织实施方案并发放《焰火燃放许可证》后,可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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