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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三亚市环境状况的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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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11:05 市生态环境局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三亚市环境状况的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海南省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公报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2019年三亚市环境状况公报》,现予以公布。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0518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三亚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海南省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公报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9年三亚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以中央环保督察和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继续保持着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部分  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我市开展各项常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以及其它专项任务监测,2019年共获得手工监测数据33844个,其中常规21540个,监督性监测12304个;获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约62.4万个、水自动监测数据约239641个。

2019年,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城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地表水类)均为100%,河流、湖库常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地表水类)为91.7%,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一、二类海水)为100%;蜈支洲岛等七个滨海旅游区海水水质优;亚龙湾、大东海海水浴场水质达到优级水平,最适宜游泳;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优良天数为360天,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为15~119、年均值为39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共365天,其中,全年空气质量指数AQI属一级(优)的天数共299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81.9%,属二级(良)的天数共61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16.7%,属三级(轻度污染)的天数共5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1.4%

市区二氧化硫(SO2)日平均浓度范围为210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日平均浓度范围为424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浓度范围为776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日平均浓度范围为346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41.0毫克/立方米,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7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24180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18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评价);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按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评价)。(注:百分位数浓度是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将日历年内有效的一氧化碳日数据,由小到大排序,取序列中第95%的数值与国家标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比较,判断一氧化碳的年度达标情况。同理,臭氧按第90%的数值来判断、评价。)

2019年,三亚市自然降尘量平均值为2.6/平方公里·月。

2019年,三亚市全年共收集降水样品129个,降水pH值范围为5.086.71,全年均值为5.96,全年度检出1个酸雨样品(pH<5.6)。

(二)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根据2019年环境统计综合年报,2019年三亚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887248.8万立方米。工业废气排放企业主要为三亚华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其排放废气量为497611万立方米,占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的56.1%

2019年,三亚市重点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32.94吨,重点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5741.26吨。

注:本节以上为送审数据。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质状况。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9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赤田水库、福万-水源池水库、大隆水库、半岭水库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率为100%。与2018年相比水质相当,继续保持优良态势。

2)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9年,立才农场南强水库水源地、立才农场南岛片区红星水库水源地、育才生态区明善五、六队水源地和育才生态区明善一、二、三队水源地等4个农村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为地表水类,育才生态区那浩水库水源地为地表水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率为100%2018年相比,南强水库、红星水库,明善五、六队,明善一、二、三队和去年水质相当,那浩水库水质由类变为类。

2、地表水水质状况

2019年,三亚市地表水监测12个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91.7%

1)宁远河水质状况

2019年,宁远河岭曲村桥、南塔电站崖城大桥、雅亮(大隆水库库心)、大隆水库出口断面水质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各断面水质与2018年基本持平。

2)三亚河水质状况

2019年,三亚河妙林断面水质为地表水类,海螺村断面水质为地表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各断面水质与2018年基本持平。

3)藤桥河水质状况

2019年,藤桥东河大桥赤田水库取水口断面水质为地表水类。各断面水质与2018年基本持平。

4)三亚保亭跨行政区跨界断面水质状况

2019年,三亚保亭跨行政区跨界监测断面为位于藤桥东河河段(赤田水库上游来水支流)的三道四队断面与藤桥西河河段(赤田水库上游来水支流)的三道农场集贸市场桥、三道镇合口桥。三道四队、集贸市场桥、三道镇合口桥断面水质均为地表水类。各断面水质与2018年基本持平。

3、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019年,三亚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断面合口港近岸、亚龙湾、坎秧湾近岸、梅山镇近岸、蜈支洲岛、西岛大东海、三亚湾、天涯海角、崖州养殖区、南山角三亚港水质均为《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一类海水,铁炉港度假旅游区榆林港水质为第二类海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100%

4、滨海旅游区海水水质状况

2019年,三亚市亚龙湾、大东海、三亚湾、天涯海角、蜈支洲岛、西岛、海棠湾等7个滨海旅游区海水水质均为第一类海水,水质总体状况优。

5、海水浴场水质状况

201969月,我市每周对亚龙湾、大东海两个海水浴场开展监测,共监测17期,水质均达到优级水平,游泳适宜度均为最适宜游泳。

(二)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根据2019年环境统计综合年报,2019年全市废水排放量13022.7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437.24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2570.38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污水排放量15.14万吨。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70.17吨,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47.29吨,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15.77吨,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11吨。

2019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中,废水排放量为417.77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15.13吨。

注:本节以上为送审数据。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交通噪声

2019年,三亚市市区各主要交通干线开展40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监测路段总长度为96.68公里。2019年,市区昼间交通噪声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71.2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昼间≤70dBA]1.2 dBA)。

2、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三亚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213个监测点位,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平均等效声级为55.5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其中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中1类区监测点位为20个,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3.762.7 dBA),达标点位19个,达标率为95%,点位平均值为51.4 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昼间≤55dBA));2类区监测点位为193个,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5.769.6 dBA),达标点位160个,达标率为82.9%,点位平均值为56.0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A))。

3、功能区环境噪声

2019年三亚市开展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共设9个定点监测点位。其中,1类功能区(昼间≤55dB,夜间≤45dB)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7.363.1dBA),达标率为57.1%,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38.854.0dBA),达标率为57.1%2类功能区(昼间≤60dB,夜间≤50dB)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7.660.8dBA),达标率为94.7%,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2.051.8dBA),达标率为89.5%4类功能区(昼间≤70dB,夜间≤55dB)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7.761.2dBA),达标率为100%,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1.058.4dBA),达标率为42.9%

四、农村土壤环境

2019年,开展对天涯区文门村、六罗村,吉阳区三罗村、崖州区赤草村等4个村庄土壤监测工作,文门村、六罗村、三罗村、赤草村土壤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好。

五、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2019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5.06万吨,综合利用及处置量为24.9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为99.5%

(二)工业危险废物。

1基本情况

2019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2803.449吨,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工业危险废物种类

2019年工业危险废物种类主要是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产生量为12191.082吨,全部经固化处理后运至三亚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分区填埋处置。

(三)城市医疗废物。

2019年全市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805.8吨,全部由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处置率为100%。

(四)城市生活垃圾。

2019年,全市共处理生活垃圾约81.6万吨,其中焚烧约39.5万吨,餐厨约7.4万吨,填埋约34.7万吨,处理建筑垃圾约1.7万吨。生活垃圾平均日产量约220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注:本节以上为送审数据。

六、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情况

2019年,我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努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优良。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5个。


第二部分  环境管理措施与行动

一、把握全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1、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1955日,经生态环境部等部委筛选,我市入选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为助力建设试点工作,我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编制《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于201911月正式印发实施。二是承办2019“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会,来自生态环境部和直属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和地区、相关专家学者、企业及协会、媒体等近200名代表齐聚三亚,共同探讨无废城市建设路径。三是打造一系列细胞工程,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打造无废机场宣传窗口,在蜈支洲岛打造无废景区宣传教育,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和三亚市行政服务中心摸索无废办公场所的模式,在国光豪生度假酒店等3家酒店摸索无废酒店的模式,通过试点形成建设标准和模式,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域范围内的无废城市建设。四是全方位宣传无废城市,制定《无废城市建设游客指南》《无废城市建设市民指导手册》,使居民和游客了解无废城市,共建无废城市、宣传无废城市;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召开无废之旅系列活动;开展无废城市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等宣传活动,营造无废城市氛围。

2、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我市继续组织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3、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开展近岸海域沙滩环境日常保洁巡查、指导工作,督促属地区政府落实好近岸海域沙滩环境日常保洁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海洋生态补偿、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协助开展小东海、太阳湾珊瑚礁生态修复等;做好海洋环境的监视管理工作。

二、多措并举,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污染水体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草拟并报市政府印发实施了《三亚市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三亚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并以三亚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了《三亚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细化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推进地表水不达标断面整治。为解决妙林国控监测断面水质恶化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各相关单位现场研究监测断面超标整治工作,分析水质现状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相关部门清理水浮莲和垃圾,并对上游生态补水进行适当调配。目前,妙林国控断面各项指标均符合管理目标要求。针对海螺村省控断面长期不达标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市水务局加快投运荔枝沟污水处理厂二厂。目前,该厂已完成管网接驳,待正式通水后,将有效解决海螺片区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减少污水排河量。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编制出台相关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三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编《三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办法》,以立法的方式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强化水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对18个城镇内河(湖)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共完成2019年全年12个月的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均已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为科学指导水污染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对崖州中心渔港水质进行加密监测,已印发17期水质监测报告。为更好的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市级河流、湖泊进行监测,及时反水质变化情况,已完成2019年四个季度的监测工作。启动中心城区市政管网试点排查项目。为提升我市水污染防治水平,解决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以荔枝沟污水处理厂为试点,开展中心城区市政管网排查工作。整治入海河流。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460期),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亚龙溪入海河流的监测,在亚龙湾路桥和龙海路小桥等2个现有点位的基础上,新增九曲水库、瑞吉桥、瑞吉酒店码头、港池内和港池出口外200米等5个监测点位,通过对流域水质进行监测,客观反映流域水环境治理成果。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根据2018年制定的《三亚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方案》,完成了31个加油站的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一是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结合我市污染源排放实际情况,确定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家。为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每月公布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每季度公布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以便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二是强化问题督办。自20193月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以三亚市生态环境综合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出水环境污染治理督办通知单63份,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要求。

二是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出台年度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出台了《三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开展机动车、扬尘、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做好秋冬季节蓝天保卫战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拟制了《三亚市秋冬季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工作,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对建筑、拆迁工地等项目扬尘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地采取喷淋、遮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同时,委托有关污染治理企业通过在日常洒水、喷淋过程中添加抑制剂等方式对扬尘、臭氧等污染进行控制试点。做好顶层制度设计。推进完成《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立法工作,于202011日起实施。开展大气污染来源解析与协同控制研究。通过定性解析大气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的各种来源,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积极推进老旧柴油车治理和淘汰工作。累计淘汰988辆老旧柴油车。完成400余辆中重型老旧柴油车治理,发放补贴共计1600余万元;完成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加强对路面行驶柴油车的监管;自71日起禁止低于国六排放标准的外省机动车转入我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组织各单位召开摸底调查动员会,通过各类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信息登记。推进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修改完善了《三亚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方案》,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完成112月份巡查工作;根据2018年各部门检查和各区工作,完成并通报2018年秸秆、垃圾禁烧考核工作;结合三亚市智慧环保项目,市生态环境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建设禁烧监控系统,实现监控系统重点区域覆盖,该项目经市政府同意,正在按要求拟制项目建议书;保障禁烧工作和扶持引导经费。拟制了《三亚市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和扶持引导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市长办公会会议要求,将经费落实情况、经费支出内容及明细报市政府常务会审核;督促做好冬休季节期间禁烧工作。下发相关督办通知,加强秋冬季节专项检查,发现焚烧行为的,对涉事居委会所属的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开展扬尘控制试点工作。委托有关污染治理企业通过洒水、添加抑尘剂等方式对扬尘为主要污染特征的创意新城进行扬尘污染源控制,为我市扬尘治理提供短期与长期调控策略与治理方法、作业指导。落实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政协主席毛万春调研时指出的存在问题,出台《三亚市落实省政协主席毛万春调研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正在推动各项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对《三亚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3年)》进行修订,拟制了《三亚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目前已通过市政府印发;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拟制报印发《2019年三亚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完成2019年度我市温控考核自评。开展低碳城市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编制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推进蜈支洲碳中和示范点以及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共同制定了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指导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对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工作,落实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等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三是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实施《三亚市2019年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三亚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三亚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拟制《三亚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计划》,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本计划将以制定工作方案的形式印发实施。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信息及重点行业企业筛选细则,委托第三方对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15家(原12家,后增3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根据地块信息调查筛查结果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征求<重点行业企业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名单意见>的函》有关要求,我市共有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新厂和退役场地两个高关注度地块,需要开展后续的布点采样调查,市生态环境局将督促企业尽快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环土字201823号)有关要求,经排查,我市没有相关涉重金属污染的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工作。动态更新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将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亚市垃圾处理场、三亚市田独垃圾处理场等4家企业为我市2019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组织企业签订《三亚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责任书》,督促企业开展场区污染隐患排查及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送我局备案。有序推进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目前,拆除及场地清理工作已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已开展该退役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详查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

四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做好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通过海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对2018年度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申报。此外,刊登《三亚市201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报》于三亚日报,向社会公布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信息。加强督查力度。印发《三亚市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各区生态环境局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考核。2019年共抽查21家产废单位、1家经营单位。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都能将危险废物移交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分类分区存放危险废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设置防晒防淋防渗的贮存设施。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宣传工作。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卫健委举办了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各产废企业共5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认识,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2019立案查处5起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对三亚鸿洲卡纳游艇服务有限公司、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有限公司、海南百亨达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海波加油站、华菱星马海南物流有限公司、三亚市花岗石材料厂共计罚款8.7万元。

五是核与辐射污染防治方面。积极开展核与辐射检查工作。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琼环辐字〔20191号)要求,2019114日、21日、22日、27日、28日,三亚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等11家涉核技术利用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配合省厅对我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等医院的类射线装置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做好涉及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监管。加强我市核与辐射信息化管理,督促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及时上传本单位辐射年度评估报告,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办理相关业务和延续许可证。做好省厅委托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事项,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已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5家。积极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文化宣传工作。组织我市各核技术利用单位按时参加省厅举办的核安全文化宣贯培训班。利用415日国家安全日和65日世界环境日向公众介绍核与辐射安全知识,让公众接受辐射安全常识教育,消除认识误区,解除疑虑。积极修订核应急工作方案。根据海南省核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核与辐射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琼环核应急委〔20191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编制三亚市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方案,同时对《三亚市核应急工作方案》进行修订。

六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实施了《三亚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三亚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0年)》,各职能部门根据任务分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七是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结合我市污染源排放实际情况,确定了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0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3家。为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每月公布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每季度公布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以便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八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主动服务项目业主。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速增效确保省、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顺利推进2019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64份,其中政府投资项目31个。针对海南自由贸易区建设项目集中开工项目,如崖州湾南繁科技城基础设施工程4个项目、三亚南繁种业科技众创中心等项目加快审批速度。依法严格环境准入。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严把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布局的项目不予审批。进一步推进规划环评工作。2019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海南三亚海棠区北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三亚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南省三亚市福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3个规划环评通过了技术审查,启动了《海南三亚河国家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三亚市凤岭诺丽热带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工作,对全市涉及交通、旅游等多个规划进行研究并指导开展规划环评。扎实推进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今年以来,已向全市15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其中2家屠宰行业,5家水处理行业,6家陶瓷砖瓦行业,1家危险废物治理行业,1家酒、饮料行业,核发率80%积极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三亚市作为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试点市之一,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启动会、工作洽谈会、现场调研等工作,着力保障三亚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根据三亚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衔接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确定近岸海域、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及分区管控对策,衔接确定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等资源利用上线的目标及分区管控,结合各要素管控分区划定综合管控单元,提出普适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形成管控单元差异性清单。

九是源头防范管控各类环境风险。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公布抽查情况。目前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共有112家污染源,其中95家一般排污单位,17家重点排污单位。至今共检查89,其中重点污染源35家次,一般污染源54家次;信息公开共89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数量共6件。严厉打击各项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至今,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90宗,处罚金额约为2482万元。

十是认真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完成各项常规监测任务。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完成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跨界断面、入海河口、城市内河、农村环境质量以及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海水、海水浴场水质等常规监测工作。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任务。完成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直排海污染源等监测数据审核、汇总以及监测报告和在线仪器比对报告编制工作。完成《2018年三亚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及《2019年三亚市环境监测年鉴》的编制工作。做好其他应急监测工作。积极配合海上应急突发事件监测工作,开展38期应急监测工作,获得监测数据近600个,发布38期监测快报和39期监测工作情况报告。保障中央环保督察监测任务,共接受监测任务37起,出具督察监测报告30份,派出人员88人次,实验室分析人员52人次,报告处理人员28人次,为处理环境信访件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加强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因三亚市机构改革,从原市海洋与渔业局移交、接收了6个海洋水质浮标和波浪浮标,目前正在维护保养,下一步将自动提供相关监测数据,为监测工作提供24小时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是大力开展环境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各类环境主题宣传活动约50场,牵头举办了包括“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7.5环境政策宣讲培训班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乡村环保宣传活动环保治理设施公开“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环保宣传进校园绿水青山看中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无废之旅等环境宣传活动;累计活动参与人次超过15000人,发放各类环境宣传资料超过45000份。另外,市生态环境局努力扩展网络媒体宣传手段,利用双微一网等新媒体开展线上生态环境宣传互动活动。

十二是做好海洋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海域海岸带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近岸海域沙滩环境日常保洁巡查、指导工作,督促属地区政府落实好近岸海域沙滩环境日常保洁管理工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海洋环保意识。11市藤海渔村、南边海渔村、西岛渔村、梅联村开展了三亚市2019年度海洋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12在崖州区中心渔港、梅联社区梅联村、南边海社区、藤海社区开展三亚市2019年度防治渔业船舶污染宣传活动。展开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配合开展入海河流、排污口、船舶的污染物整治工作,杜绝陆源污染物排海行为;组织人员对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承载力研究、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试点城市进行调研,下一步将委托第三方开展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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