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关于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迎宾路-临春河段)污水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88278711 电子邮箱:syhbjhjjdk@163.com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科
1.项目名称: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迎宾路-临春河段)污水整治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
3.建设单位: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上,起点为榕根桥,终点至迎宾路。本项目主要工程为:新建DN600高密度聚乙烯PE100的污水管745m;新建DN400高密度聚乙烯PE100管319m;III级钢筋混凝土专用管DN800长256m;HDPE中空壁缠绕结构管DN600长181m;HDPE中空壁缠绕结构管DN400长443m;HDPE中空壁缠绕结构管DN300长63m;U-PVC排水管DN200长1500m。新建圆形污水检查井53座,沉泥井16座等。破除及恢复沥青路面2585㎡、混凝土路面250㎡、人行道(彩砖)85㎡、绿化83㎡等,并配套相对应的排水管道附属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道工程,路面拆除及恢复工程。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337.75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额2.17%。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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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建筑机械、运输车辆等机动车尾气 |
NOX、CO、THC |
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合理布置运输路线、安装尾气净化器、减少怠速时间等 |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
施工扬尘 |
TSP |
洒水、增湿降尘、设置围栏、装卸轻装轻卸、土方封闭运输、弃土及时清运、采用商品混凝土等 |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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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运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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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废水 |
COD、BOD、SS |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
营 运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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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体 废 物 |
施 工 期 |
建筑垃圾 |
弃土、碎石等 |
运到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处置 |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
弃土石方 |
弃土、碎石等 |
运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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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运 期 |
污水管道淤泥 |
淤泥 |
加强管理,定期管道疏通,即清即运 |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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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施 工 期 |
项目施工时应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同时围挡封闭施工、合理布置机械设备、工作井尽量远离敏感点等 |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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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运 期 |
应加强管线管理,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 |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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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交通高峰避让措施,在上下班高峰期适当控制和减少施工强度。因施工造成机动车改线运行,造成部分街道车流量增加,在没有施工的道路,设置慢行标志或单行标志,进行有效的交通疏导。 2、在项目施工前,注意调查原有地下有关管线分布情况,精心组织施工,避免施工带来的损伤。 3、在实施施工的区域相关路口设立警示牌与交通标志牌,指导车辆分流。 4、施工阶段采取分段全围施工,每个作业面设置专人指挥交通,组织好施工车辆的场内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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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小施工作业面,沟槽开挖后尽快覆土回填及硬化路面,尽可能减小水土流失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如材料临时堆场、临时堆土场等占地对植被影响是暂时的,工程施工完毕后通过采取复绿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生态损失和影响建议项目建设单位采取生态补偿措施,以减少工程施工区域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总体来说,本项目施工期影响植被类型主要为人工植被,项目沿现有道路进行建设,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毕后通过采取复绿以及生态补偿等措施,工程施工会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预期效果:生态影响小。 |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