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关于三亚市铁轨西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88278711 电子邮箱:syhbjhjjdk@163.com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生态保护科
1.项目名称:三亚市铁轨西路道路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起点与规划溪青路相接,终点至规划东岸中路
3.建设单位: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场地为泥土路面,周边为旧房拆迁场地,局部为旧房拆迁后在建施工工地。场地地势平缓,地面标高4.64~10.93m(85国家高程),拟建道路两端及中间均有道路与外界相连通,交通便利。项目位于三亚市东岸片区,道路起点与规划溪清路相接,终点至规划东岸中路,道路红线宽25m,行车道宽度为16m,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691.064m,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30km/h,沥青砼路面。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该项目投资总额为2438.78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占比3.49%。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 污染物 |
施工现场 |
粉尘 |
下风向50m处11.7mg/m³; 下风向100m处9.7mg/m³;下风向1500m≤5.0mg/m³ |
下风向50m处11.7mg/m³; 下风向100m处9.7mg/m³;下风向1500m≤5.0mg/m³ |
营运期 汽车尾气 |
CO、NO2 |
少量 |
自然扩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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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 染物 |
施工工程废水 |
SS |
120m³/施工期; SS:3000mg/L |
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
施工生活废水 |
COD、NH3-N |
1215m³/施工期 COD:220mg/L,NH3-N:25mg/L |
设置旱厕收集施工生活污水 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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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 废物 |
施工现场 |
施工废物 |
1957.5t |
运往三亚市指定的弃渣场 |
土方 |
18772m³ |
卖给需土单位回用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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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活垃圾 |
1.80t/施工期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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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施工期噪声 |
施工器械声压级为80-108dB(A),采取隔声等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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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噪声 |
59.40-68.08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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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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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永久占地17500㎡,用地红线范围内为已拆迁完的丹州村空地,没有植被,因此,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 类比海南省同类工程资料,在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区水土流失侵蚀模数可达2000~12000t/k㎡.a。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区水土流失侵蚀模数可降至900t/k㎡.a。根据项目所处的区位气象和地形特点,取其平均水土流失侵蚀模式7000t/k㎡.a计,若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可造成的水土流失量约122t,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水土流失量约为16t/a。 |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