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三亚利宠康动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88278711 电子邮箱:syhbjhjjdk@163.com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
1.项目名称:三亚利宠康动物医院
2.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路人民银行宿舍A0栋106商铺
3.建设单位:三亚利宠康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三亚利宠康动物医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路人民银行宿舍A0栋106商铺,是一家从事宠物诊疗和宠物美容以及宠物用品销售活动的专业机构。项目租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路人民银行宿舍A0栋106商铺一、二层作为经营场所,其中一层主要为接待前台、化验室、储藏间、宠物用品展销间、门诊室;二层为住院部、办公室、输液区、宠物手术室、美容室、洗澡室、输液区和储藏间等。预计日接诊宠物8只,日接待美容宠物10只。项目所在建筑为两层楼高商铺,项目建设方便附近居民家养宠物的就诊需求。项目总投资42.5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9.9%。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 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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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扬尘 |
扬尘及废气 |
少量 |
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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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运 期 |
医疗废物专用垃圾箱、消毒设备、宠物粪便、宠物自身臭味 |
异味 |
安装内设活性炭的新风系统 |
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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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废水 |
施工废水 |
少量 |
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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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运 期 |
生活污水 医疗废水 |
CODCr |
预处理后排入临春河路市政污水管网由三亚红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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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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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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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体 废 物 |
施 工 期 |
建筑垃圾 |
少量 |
少量 |
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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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运 期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当天由环卫部门清运 |
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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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 |
医疗垃圾 |
经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以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部门上门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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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废物 |
宠物废毛 |
当天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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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粪便 |
宠物粪便 |
消毒后进入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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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 |
经设备厂上门更换时交由设备厂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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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废物 |
动物组织 |
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部门上门收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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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施 工 期 |
项目施工期短暂,装修阶段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构成污染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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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运 期 |
噪声主要源于动物偶发噪声,新风系统、空调风机等设备,宠物偶发噪声源强一般为70-7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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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