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三亚市凤凰机场周边污水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88278711 电子邮箱:syhbjhjjdk@163.com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
1.项目名称:三亚市凤凰机场周边污水整治工程
2.建设地点:三亚市凤凰机场周边
3.建设单位: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三亚市凤凰机场周边污水整治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三亚市凤凰区,设计服务范围为三环路、海新路、海榆西线(海虹路路口段)、大保村、从米村、竹棵村、梅村、机场路北侧村庄、桶井村、量欠村等凤凰机场周边区域村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工程及污水管道附属工程、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项目新建ID200 UPVC管长约21070米,新建ID300 HDPE增强中空壁缠绕管长约11163米,新建ID400 HDPE增强中空壁缠绕管长约9671米,新建ID500 HDPE增强中空壁缠绕管长约609米,新建ID800 HDPE增强中空壁缠绕管约143米;新建ID400牵引管长约3701米,新建ID500牵引管长约4860米;新建D800 Ⅲ钢筋混凝土管道长约271米;新建焊接钢管DN325*8长约77米。项目总投资13984.29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1.1%。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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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 期 |
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 |
NOx、CO、THC |
加强设备、车辆维护保养等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施工扬尘 |
TSP |
洒水降尘,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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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恢复 |
沥青烟气 |
沥青为商业硂,采用热送、现场热敷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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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 期 |
管道淤泥 |
臭气 |
及时清运至填埋场 |
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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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
施工 期 |
施工废水 |
SS、CODCr、BOD5 |
经沉淀池沉淀处理 |
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生活污水 |
COD、SS、pH、氨氮、BOD5 |
依托机场路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到新城水质净化厂设计入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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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 |
施工 期 |
路面拆除及管道开挖 |
建筑固废、弃土、沥青 |
弃土送至弃土场,建筑垃圾送至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妥善处理 |
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淤泥 |
送至填埋场进行处理 |
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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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 期 |
沉泥井 |
淤泥 |
送至污泥处置中心进行处理 |
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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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施工 期 |
项目施工时应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 |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52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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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 |
应加强管线管理,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 |
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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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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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生态保护措施:(1)尊重自然地形地貌,结合项目区域地势,合理设计、施工,建设依地势而行,不做大的土方开挖,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减少土地开挖面积;(2)建立施工规范化操作程序和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次序、季节和时间,施工避开雨季和大风季节,以防止水土流失;(3)项目施工结束后,尽快实施恢复建设(道路和植被),避免项目用地裸露时间过长,防止水土流失和产生扬尘。 2、预期效果:使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影响小。 3、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根据建设项目“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拟建项目建成运营时,应对环境设施进行验收。 |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