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三亚市海棠湾海洋二路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88278711 电子邮箱:syhbjhjjdk@163.com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科
1.项目名称:三亚市海棠湾海洋二路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A4片区
3.建设单位: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三亚市海棠湾海洋二路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项目一期工程起点与椰州路相交,终点位于海榆东线与升昌村委会交叉口附近,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16m,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约970m。本项目起点与椰州路相交,终点止于规划路,道路全长约498.701m,路幅宽度为15m,为双向二车道,设计车速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拟采用沥青路面。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中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管沟、照明)等,无桥涵工程。项目总投资1960.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0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防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施 工 期 |
地面开挖、土方堆放和运输 |
扬尘 汽车尾气 |
围栏封闭施工;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加强临时堆场管理,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及时密闭清运;加强运输车辆清洗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 |
运输车辆 |
|||||
汽车尾气 |
CO、NOx、THC |
选用优质的燃油,加强道路管理,避免车辆怠速行驶 |
|||
运 营 期 |
汽车尾气 |
CO、NOx、THC |
选用优质的燃油,加强道路管理,避免车辆怠速行驶,尽快完善区域路网分流车辆 |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 |
|
交通运输 |
扬尘 |
加强道路运营管理,减少车辆超载沿途遗洒,加强绿化 |
|||
水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废水 |
SS、石油类 |
做好泥浆的沉淀过滤,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合理安排工期。 |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施工生活污水 |
COD、BOD5、NH3-N等 |
依托民房现有收集处理设施处理 |
|||
运营期 |
初期雨水 |
SS、石油类 |
定期检查排水系统,加强道路巡查,避免发生事故泄露污染路面。 |
||
固体废物 |
施工期 |
弃土 建筑垃圾 |
弃土综合利用或运至指定处置场 建筑垃圾运至三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 |
合理处置,零排放 |
|
生活垃圾 |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
运营期 |
生活垃圾 |
设置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
噪声 |
施工期 |
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 |
采用工程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距离衰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施投诉电话 |
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运营期 |
交通噪声 |
设置限速标志;禁止在环境保护目标较多的路段鸣笛;加强道路维护,保持路面平整度;加强道路与敏感点间的绿化 |
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1类和4a类标准 |
||
其他 |
—— |
||||
生态保护措施 一、水土保持措施: (一)设计期 1、明确取土和弃土场所位置和数量,建好临时堆土防护工作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合理规划土石方的综合利用,尽量做到填挖方平衡。 (二)施工期 1、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雨季施工; 2、做好道路临时堆土的防护以及沉砂池的建设和管理。
|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