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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陵水土福湾至三亚海棠湾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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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9 16:23 市生态环境局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陵水土福湾至三亚海棠湾

通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予以公。公示期为20191129-20191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88278711   电子邮箱:syhbjhjjdk@163.com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

1.项目名称: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陵水土福湾至三亚海棠湾通道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三亚市海棠湾椰州路至规划三路与椰林路交叉口

3.建设单位:三亚市交通运输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陵水土福湾至三亚海棠湾通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位于三亚市海棠区椰洲片区,项目通道工程路线起点椰州路,终点位于现状藤桥路与椰林路交叉口,通道工程全长约2781.263 m,其中新建段道路长2109.646 m,利用段椰林路长671.617 m。本项目建设内容只包含新建段。

本项目新建道路全长2109.646 m,道路起点于椰州路,终点至规划三路与椰林路交叉口,新建段包含一座桥长1710 m的海棠湾大桥及两侧连接道路长399.646 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 km/h,道路断面宽度为19 m,桥梁断面宽度为18m。拟建道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施工期

建筑机械、运输车辆等机动车尾气

NOXCOTHC

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

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施工扬尘

TSP

洒水、增湿降尘

沥青油烟

TFCTSPBaP

使用商品沥青,不设沥青拌合站、使用先进的沥青摊铺设备。

营运期

机动车尾气

CONO2THC

推广使用清洁燃料,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车辆通行,加强绿化。

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

施工废水

CODBODSS

收集后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不对外排放

生活污水

NH3-NCODBOD

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使用。

不对外排放

营运

路面径流

SS、油类

排入市雨水管网

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

建筑垃圾

弃土、碎石等

运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生活垃圾

废纸、塑料瓶等

用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土石方

土、石块等

全部回填,无弃土石方产生

营运

生活垃圾

废纸、塑料瓶等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施工期

项目施工时应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避免夜间施工。

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

营运期

加强管理,采取设置明显标志牌限制车速和禁止休息时间鸣笛等措施。

其 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小施工作业面,路基开挖后尽快覆土,尽可能降低水土流失影响。

2)预期效果:生态影响小。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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