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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对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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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09:10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对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陈琼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亚市春节至元宵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改为“限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自三亚市开展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以来,只有2022年是全域禁放。根据省禁放精神,我市积极探索优化禁放范围, 科学合理调整禁燃区域,按照城市主城区禁燃禁放, 农村地区可暂缓列入禁燃区的要求,避免“一刀切”。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我市按照保障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覆盖城市人口中心区域、农村区域暂不划入禁燃区、尊重农村地区民风民俗等原则出台了《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部分区域列为禁燃范围的同时,还规定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许可后,可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充分做到“堵疏结合”。

    二、我市人大2018年已立法出台《三亚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已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定。同时,2018年至今市禁放办(市公安局)、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均出台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规定市大气办、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等14个单位工作职责,内容包括禁放源头管控、网格化管理、加强执法查处、打击违法燃放行为、加强宣传动员做好舆论引导、强化督导检查等多项工作措施。

    三、宣传相关情况。我市2023年春节前夕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至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的通知》,针对旅游城市特点,在游客接收的落地短信中增加禁放温馨提示,各酒店景区充分利用广播、媒体、温馨提示卡等提醒游客遵守禁放规定。利用各类LED屏、环卫和各类巡逻车辆广播开展禁放宣传。12345热线解答市民游客有关禁放疑问,使得禁放政策人人知晓。2023年春节元宵节禁放期间,累计入户宣传1.1万户,广播1万余车次,张贴通告2万余份,宣传海报1.5万余份,悬挂横幅490条,发放资料2万余份,组织1920家LED屏播放禁放内容。媒体开展宣传50多次,签订禁放承诺书1.5万余份。

    后续我局将会继续优化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并根据三亚市实际情况和空气质量合理划定禁放区域,为三亚市春节元宵节创造既能保证空气质量达标,又能在特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环境,为广大三亚市民营造一个既有优质的空气质量又有年味的春节。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杨平锋;联系方式:88225752)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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