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环境监察支队
“双随机一公开”办理情况
为了抓好我市的环境工作,提高环境监察效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支队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一)制定了《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三环察〔2017〕73号);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实施细则。
(二)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将属地2017年重点监控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洗涤企业、医院单位、污水处理企业等42家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其中20家为重点排污企业,22家为一般排污企业。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共计12人。
(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抽查方式以及抽查比例
1.抽查方式。采用省厅“随机抽查”专项系统以摇号的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
2.抽查比例。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的要求,市级环保部门重点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为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一般排污单位至少按照1:5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行情况
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工作中,共出动104人次,共检查企业62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15家次,一般污染源47家次;信息公开共62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数量共4件。
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公布抽查情况,2018年至今共检查企业39家次,其中重点污染源7家次,一般污染源32家次;信息公开共39家次,发现一般问题共7件。
三亚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