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度物业管理
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办公区域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办公环境,我局拟公开择优遴选物业管理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服务要求
(一)安保内容
负责局机关办公区域的日常安保工作。包括: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守,办公小区和办公大楼日常治安巡逻,车辆进出、停放管理,人员、物品进出管理,承担局机关办公小区“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案件)职责等。
(二)保洁区域,设备维护等内容
1.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绿化和清洁工作。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两层的停车场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如垃圾桶,公示栏等)的日常清洁、和保洁工作;以及绿化绿植的浇水,施肥的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卫生管理部门界定的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卫生清洁、保洁职责工作等。
2.办公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包括办公楼1-10层的楼梯间、过道、电梯间、洗手间、会议室等公共区域保洁工作。
3.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办公楼内外及办公室内的小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如办公室内的灯泡维修更换、门锁维修更换、简单水电路维护维修等)。维护好地上地下的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食堂的经营服务
为我局约120名员工提供早餐和中餐服务(午餐费由我局按20元/人/餐进行保障),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干净,维护好用餐环境(食材、耗材等费用单独计算),从事食堂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
二、物业服务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物业管理企业投标资格
(一)参加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经过现场踏勘调研参与报价,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预算报价。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近三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带合同证明)、物业服务方案及报价等材料,申报材料在封面盖公章,加盖骑缝章,密封后递交。
(二)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根据单位资质、团队力量、类似业绩(保卫、保洁服务、食堂服务等)、物业服务方案和报价方面择优选承接单位。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业绩项目合同等)。
四、其他事项
具备以上条件且有意向参加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三份)密封后送至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区新月路5号)办公室,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咨询。
联系人:张人夫,联系电话:0898-88716964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