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三亚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