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考核评估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土壤污染防治考核评估工作,我市需要开展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工作,即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个方面。现我局决定公开遴选一家机构承担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考核评估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土壤〔2018〕4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7〕27号)和《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工作>的函》(琼环函〔2018〕13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三亚市2020年土壤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任务年度计划,计算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支持、协助我局调度、收集、分析、评估各职能部门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编制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协助我局结合我市二污普相关数据,分析筛选、排查并建立我市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及时填报更新国家污染地块管理信息系统。
(三)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协助我局每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和我市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部署,协助我局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提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的技术支撑服务和咨询服务。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单位需填写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二)报名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密封后送至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3楼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科。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我局将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技术服务承担单位。
(五)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三亚市政府所有。
三、报名时间
2020年3月4日-3月11日 18:00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完成时间为2020年3月-2020年12月。
(二)项目由我局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88250386。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