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三亚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18〕31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三亚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公开遴选一家单位承担三亚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项目服务支持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下同)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汽修行业、医疗机构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一企一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上的单位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
(二)对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运营过程进行调研,给予规范化、专业化及系统性指导,并进行评估。
(三)指导制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建立琼南九市县医疗废物处置协调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二、项目要求
(一)制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下同)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市范围内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汽修行业、医疗机构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一企一档,建立台账,协助我局指导督促各企业落实整改。
(二)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10吨以上的单位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对我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调研,给予运营过程规范化、专业化及系统性指导,并提交评估报告;编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及琼南九市县医疗废物处置协调机制的建议。
(三)提交经我局验收通过的三亚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其他成果材料。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单位需填写申请书,提出工作组织思路、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二)报名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需在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密封后送至(或邮寄)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3楼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科。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我局将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会务对接服务承担单位。
(五)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三亚市政府所有。
四、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7日-3月25日 18:00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拟开展期间为2020年4月-2020年9月。
(二)项目由我局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科负责,资料邮寄地址:三亚市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
话:88250386。
附件:三亚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项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项目申请书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