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2021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检测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琼环气字〔2020〕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监督管理,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检测工作需要,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检测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根据《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及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我市2021年第二、三、四季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检测,检测项目为光吸收系数,出具有CMA资质认定的检测报告。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检测内容,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四、报名单位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取得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检验资质认定(CMA),且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失信行为。
(五)在海南省内有固定服务点。
五、申报材料
(一)填写申请书,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单价报价和检测数量,持证上岗人员人数、单位检测相关业绩、检测工作方案等。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均视为有效。
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下午18:00(邮寄报名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3楼大气环境管理科。
七、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八、联系方式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管理科,联系电话:0898-88225752,电子邮箱:wufangke@163.com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