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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次遴选三亚市碳达峰情况评估、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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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11:36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二次遴选三亚市碳达峰情况评估、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和2021年海南省关于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推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度,根据工作需要,我局2021517-24向社会公开遴选三亚市碳达峰情况评估、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项目承担机构,但因报名单位未满3家,需重新组织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三亚市碳达峰情况评估、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

    二、项目需求

根据三亚市碳排放峰值测算与实现路径方案研究内容和实际进展情况,对截至目前三亚市的碳达峰现状进行全面评估。

按照目前全省二氧化碳达峰工作的整体部署,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新形势下,就三亚市如何实现碳达峰组织重新全面梳理,提出全市碳达峰行动目标,时间表,分阶段控制目标,线路图、工作任务、工作安排等内容,研究提出碳达峰问题解决对策、具体工作思路与相关的政策建议,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碳达峰行动方案。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18月底前完成项目,提交相关项目报告,并由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四、报名单位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承担政府重大课题研究能力,熟悉国家和海南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要求,有相关研究工作经验的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遴选,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三)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报名人需填写申请书,结合项目需求提出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服务费用预算报价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材料打印胶装一式两份,密封后报送我局。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67日下午18:00(邮寄报名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3楼大气环境管理科。

    七、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八、联系方式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管理科,联系电话:0898-88225752

   申请书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15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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