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和年度评估工作承担单位的通知
202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提出,“十四五”期间要逐步把“无废”城市建设在全国梯次推开。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明确提出“在共同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方面,打造‘无废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为此,基于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已取得的工作基础以及存在的问题,我局决定组织编制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管理,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海南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出三亚的积极贡献。现公开遴选一家单位承担该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和年度评估工作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结合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情况,提出“十四五”时期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逐步推进的战略方针、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编制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二)跟踪2021年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进展并提供技术支持,支持生态环境部、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对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调研和指导。
(三)定期调度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的进展情况,形成月度通报、月度简报,组织2021年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总结评估和满意度调查。
三、主要成果
(一)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二)2021-2025每年度任务清单;
(二)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年度总结评估报告1份;
(三)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报告1份;
(四)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1份。
(五)实施方案印发后,形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月度通报12份,月度简报12份。
四、项目经费
17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5月25日。
联系人:李工,电话:0898-88250386。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需填写申请书,提出实施方案思路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后送至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3楼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科。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截止后,我局根据报名情况,对各报名单位的资质、相关项目经验、本项目工作方案、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报名的单位中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五)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所有。
附件: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和年度评估工作项目申请书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