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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三亚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评估及成果验收工作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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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18:35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三亚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质量评估及成果验收工作服务的通知

一、项目背景

按照《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市县在销号备案前需开展核查验收、评估审查等销号环节。依据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下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销号管理工作,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形式补充专业人员力量,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省生态环境百日大督察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开展质量评估及成果验收,以确保督察整改见成效,并达到省级整改销号要求。

二、项目概况

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省生态环境百日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核查,对整改任务是否达到《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三亚市落实百日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销号要求进行评估审查,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复核,出具现场督导核查意见,并对整改结果是否满足完成整改及销号要求给出评估结论。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对2021年至20223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5项整改措施(7个重点任务18个一般任务)、百日大督察9项整改措施(4个重点任务5个一般任务),开展评审验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以及对对中央环保督察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期间全过程监督。以上工作内容和工作量须得到市生态环境局确认后再开展。

三、经费保障

该项工作经费预计120万元。

四、组织形式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市级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三财〔20191551号),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2020-2022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200万元),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组织实施。

五、工作目标及要求

目标:按照《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对2021年至20223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5项整改措施、百日大督察9项整改措施(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开展质量评估和成果验收。

本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彻底整改、务求整改实效等原则,确保整改任务完成整改并取得实效。

对各整改销号责任主体单位报送的销号材料建立销号管理台账,对整改销号资料集中管理,做到履责留痕,有据可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具有效地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有效三证合一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相关环保咨询能力、环境技术评估服务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证书,具备水质、大气、噪声、土壤和辐射五个项目的检测能力(外包须有检测资质);熟悉海南省、三亚市环保督察工作情况。

(三)申报单位需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有固定的专业环保技术团队和现场检查团队,可独立开展环保督察调查评估。

(四)承接过相关环保督察技术评估、环境调查项目。

(五)近三年来在技术评估服务过程中无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六)根据本项目工作内容,制定出可操作性的详细技术服务工作计划方案,方案应明确公司工作计划、参与人员资格、服务报价明细及报价依据等。

七、资料提交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加盖公章;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提供近三年公司类似项目业绩表加盖公章;

(六)提交详细技术服务工作计划方案加盖公章。

八、服务时间

20219月至20225月。

九、公告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199日至915

(二)报名地点: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三楼督察整改办

(三)材料报送方式:材料盖章密封当面送达;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yshbdc@126.com,电话:0898-88359659

(四)评选方法:根据实际申报材料的针对性、实用性、价格等综合考量择优选用。

十、主要工作内容

将本项目工作内容分为五部分(工作内容和工作量须得到市生态环境局确认后再开展):

第一部分是制定专家库建设方案,罗列生态环保、海洋工程等方面具有高级工程师资质(副教授职称)的专家资源,建立专家库。根据甲方需要外聘专家,为整改质量评估及成果验收工作、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开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二部分是对中央环保督察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期间全过程监督。安排3位人员常驻甲方办公,主要是协助日常检查凤凰岛二期项目施工现场和消纳场日常运作情况;负责对接核实环境监测、环境监理工作内容;负责跟踪核查施工及监测进度是否达到要求;编写日常检查日志。投入1辆车作为本项目专用车辆。针对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每周不少于一次向工程类专家咨询核准整改进度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第三部分是过程整改督察,过程整改从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前介入,核查各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方案是否可行,整改过程中对各项整改任务定期开展现场核查和现场监测工作,对于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来,加以纠正,需要调整整改方案的,督促责任单位编写提交整改方案,每个月编制月度项目整改质量报告。

第四部分是对整改后的项目开展质量评估,以及搜集优秀整改工作经验和正面典型案例,编制督察整改见成效报告。根据责任牵头单位提供的相关整改材料,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组织现场环境监测及生态调查,成立专家组,根据提交的整改材料、现场核查情况以及监测调查报告,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质量评估,并组织整改成果验收,形成质量评估报告和验收报告。在此过程中,同时收集各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做法,编制督察整改见成效的报告,为海南省督察整改工作提供三亚经验。

第五部分是根据整改措施任务类型,组织专家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5项整改措施、百日大督察9项整改措施(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

十一、工作方案

(一)前期准备。

1.成立工作小组。

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要求,计划投入1名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2名技术人员常驻甲方办公,技术人员具备2年以上环保工作经验,熟悉政府公文撰写能力。负责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过程监督须3名人员常驻甲方办公,要求是助理工程师,学历为环保专业或海洋工程类专业,具有2-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C1C2驾照。

2.资料收集。

根据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线上+实地收集汇总各项整改任务的支撑佐证材料。

3.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名负责人的要求,为每个督察项目(问题)分别制定不同督察监督方案,包括收集资料清单、督察内容,关键问题、监测方案、评估及验收方案、联系人等。

4.配备办公设备和车辆。

办公设备比如电脑、定位仪、桌椅等配备,做到每人一部办公电脑。投入1辆车作为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过程监督,保障现场检查。

(二)全过程监督。

1.对未完成和尚在推进中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评估整改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出具评估意见,以确保整改措施可行性、科学性、实效性。

2.每周至少分别进行一次整改过程明察和暗访,检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书面核查、现场检查、进度核查、整改作业的合规性。

3.必要时开展跟踪监测,跟踪监测每个季度一次,特殊时段可以加密监测,也可以按照项目特点调整监测方案。

4.编制《现场核查及监测月度报告》,每月一份,根据现场核查及监测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5.配合委托方部门完成临时性、紧急性工作检查工作,紧急性检查保证1小时内到达指定督察现场。

(三)质量评估。

整改工作完成后,开展质量评估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核查整改资料、现场核查、组织验收监测、走访群众(涉及群众利益,或者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等,整改工作存在问题的,把意见反馈给整改措施的牵头单位,督促继续开展整改工作修正,直到完成整改工作为止。

(四)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和正面典型报告。

完成整改工作质量评估后,结合整改月报、现场核查报告、质量评估报告等材料,组织编制整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形成验收小组,开展验收工作,形成最终的验收报告。在此过程中,梳理筛选各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做法,编制督察整改见成效的报告,为海南省督察整改工作提供三亚经验。

(五)完成评审验收。

根据整改措施任务类型,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组织邀请专家开展评审验收,出具专家验收意见。负责邀请对接专家、保障专家经费、做好评审会务等工作。完成一项整改任务专家评审会便一次性向甲方提请报销专家会议费用,组织专家评审验收费用控制在每项整改措施2万元。

十二、工作计划

(一)2021年9月:项目组成立,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先开展质量评估和组织验收。正在整改的任务现场走访问题项目,同时完成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开始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过程监督工作,编写日常检查日志。

(二)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每周各安排一次明察和暗访,通过现场检查了解项目整改措施是否合规、整改进度是否合理,必要时开展跟踪监测以及群众调查,对问题整改过程进行质量评估,形成每月现场核查报告。同时针对不合规、进度慢的项目,督促项目负责单位尽快完成。

(三)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在进行每周的现场调查的同时,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项目,组织开展整改情况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初稿)。同时针对逾期未完成整改项目进行督办,确保在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

(四)2022年4月:采取回头看形式,针对所有整改项目通过资料核查、跟踪验证、群众调查等形式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再评估,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五)2022年5月:收集汇编整个监督过程资料,编制《整改质量评估报告》《成果验收报告》《督察整改见成效报告》,同时将监督过程资料整理成档提交至委托方。

申请书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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