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2021年柴油车排放抽测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超标排放机动车管控执法工作的意见》(琼环气字〔2021〕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根据机动车尾气排放日常检测工作需要,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2021年柴油车排放抽测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根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及相关标准规范,对100辆柴油车进行尾气排放路检路查监督性抽测,检测项目为光吸收系数,出具有CMA资质认定的检测报告。
三、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抽测内容,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四、报名单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取得柴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检验资质认定(CMA),且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人员持证上岗。
(三)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失信行为。
五、申报材料
(一)填写申请书,提供柴油机动车抽测单价报价及总价,持证上岗人员人数、单位检测相关业绩、检测工作方案等。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三)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下午6:00
七、联系方式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管理科,联系电话:0898-88225752,电子邮箱:wufangke@163.com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