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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遴选物业管理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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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09:48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三亚市生态环境

关于公开遴选物业管理企业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办公区域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我局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择优遴选物业管理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服务要求

(一)安保内容

负责局机关办公区域的日常安保工作。包括: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守,办公小区和办公大楼日常治安巡逻,车辆进出、停放管理,人员、物品进出管理,承担局机关办公小区“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案件)职责等。

(二)保洁区域,设备维护等内容

1.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绿化和清洁工作。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两层的停车场区域、公共设施设备(如垃圾桶,公示栏等)的日常清洁、保洁工作;以及绿化绿植的浇水,施肥的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卫生管理部门界定的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卫生清洁、保洁职责工作等。

2.办公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包括办公楼1-10层的楼梯间、过道、电梯间、洗手间、会议室等公共区域保洁工作。

3.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负责办公楼内外及办公室内的小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如办公室内的灯泡维修更换、门锁维修更换、简单水电路维护维修等)。维护好地上地下的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食堂的经营服务

为我局提供早餐和中餐服务(约120人),保证食材的新鲜、卫生干净,维护好用餐环境(食材、耗材等费用单独计算),从事食堂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

二、物业服务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物业管理企业投标资格

(一)参加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经过现场踏勘调研参与报价,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预算报价。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近三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带合同证明)、物业服务方案及报价等材料,申报材料在封面盖公章,加盖骑缝章,密封后递交。

(二)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将根据单位资质、团队力量、类似业绩(保卫、保洁服务、食堂服务等)、物业服务方案和报价方面择优选承接单位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业绩项目合同等)。

四、其他事项

公告时间结束前具备以上条件且有意向参加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从即日起至2022112518时止,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三份)密封后送至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区新月路5号)办公室,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可致电咨询。

联系人:谢靖,联系电话:0898-88231370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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