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服务
项目技术服务承接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现公开遴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服务项目技术服务承接机构,配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辅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调度各单位督察整改情况等技术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
17万元,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报名无效。
三、项目内容
(一)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督察组进驻期间连续开展工作。
(二)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上级部分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提供技术服务。
(三)辅助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的现场指导和提供咨询服务工作。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申请书,提出具体的工作部署、服务内容、进度安排、人员安排、经费预算(包含计算过程及依据)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三)请在公告截止日期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份)密封盖章后送至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yshbdc@126.com。申报单位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判,择优遴选技术服务机构。
六、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实施期间,我局将根据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项目由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整改办负责,联系电话:0898-88359659。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