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管理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现拟通过公开遴选确定1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管理单位,承接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日常监管、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平台运维、数据核查及督办、数据异常情况现场排查、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及安装情况年度现场技术评估、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机构技术核准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管理项目
二、项目资金预算
34万元人民币以内。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报名无效,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计算。
三、项目内容
(一)在委托期间协助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研判、排查、督办、以及恒值、异常数据标记、严重异常情况现场核查。
(二)在委托期间协助开展辖区所有纳入自动监控管理的排污单位、第三方运维单位年度、季度、月度专项现场检查,并对存在整改问题的自动监控排污单位进行指导帮扶。
(三)在委托期间协助做好每日数据传输率情况分析和处理,针对数据传输率不达标的自动监控排污单位进行排查并指导督促其补全相关数据。
(四)在委托期间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自动监控排污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管理,以及对排污单位报送的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报告、异常情况报告、监测报告、维修记录单、运维记录本等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研判。
(五)在委托期间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情况开展排查,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指导,督促指导具备安装条件的重点单位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联网,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督促指导使用能间接反映废水、废气排放情况的自动监测设备。
(六)在委托范围内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污染源自动监控日常监管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等。
四、公告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7日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具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管理相关资质证书及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管理经验,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
(二)申报单位需与三亚辖区内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单位等被管理方不存在相关利益关系。
(三)申报单位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近三个月社保和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2021年至今)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五)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申请书,提出运维管理工作方案、相关业绩说明、经费预算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三)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注册证书、相关业绩、在职证明等材料。
(四)请在公告截止日期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份)密封盖章后送至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新月路5号)九楼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anyahpk@163.com。申报单位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分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单位资质、技术团队(高工、中级工程师、助工等人数)、注册证书、相关业绩、运维管理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人员分配、进度安排、工作重难点等分析)、报价,择优遴选。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在职证明、业绩项目合同等),否则不得分。
(六)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接单位。
(七)项目由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88227085。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