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二次遴选2024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推进2024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做好职称评聘工作,现拟通过遴选确定一家单位承接我局职称评审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项目资金
本次项目总体工作经费预算不超过4.5万元,最终以实际价格结算。恶意低价竞标或超出总预算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方案。
三、服务内容
申报单位为我局提供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审核、材料整理、申报人信息整理、会场预定及布置、餐饮安排、专家住宿和评审现场组织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我局要求。
四、项目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起 — 评审活动结束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 9月25日
联系电话:0898-8820753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承办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资质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参与遴选的申报单位需填报申请书(详见附件2),提供公司简介、经费预算等详细信息。详细报价单请自行另附表格页。申请书、表格请正反面打印,加盖骑缝章。具体报价需详细、准确,需特别标明服务管理费用。除服务管理费用外,其余会场预定及布置、餐饮安排、专家住宿安排及劳务费用报价均需据实报销。
(三)申报单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证据。
(五)申报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报单位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在职证明等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thjj@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密封盖章后送至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三楼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报名截止后,我局对各申报单位的资质、业绩、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做打分排名,从申报的单位中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附件1: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度省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