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海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增普查内容清查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区、育才生态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2017〕98号),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增普查内容清查工作,现将《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增普查内容清查技术规定》转发给你们,请按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增普查内容清查技术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薛丹丹;联系电话:8861919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园林环卫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三亚海事局、各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