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亚市“十三五”
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中期评估项目
承担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2019年10月16日,我局发布了《关于遴选三亚市“十三五”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中期评估项目承担机构的通知
》,到报名截止日期10月22日18:00,共有3家单位报名,分别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经评定,并报局党组研究同意,拟定三亚市“十三五”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中期评估项目承担机构为: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5日—11月8日。
公示期内,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质疑,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逾期将不再受理。
如在本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将由上述单位承担三亚市“十三五”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中期评估项目。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3楼大气环境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25752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