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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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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17:19 市生态环境局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技术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环土字201916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琼环土字201918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环土字20202号)有关要求,需要开展我市92个行政村(49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我局决定公开遴选一家机构负责承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欢迎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环土字〔2019〕16号)要求,支持、协助我局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等相关工作

(二)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环土字20202号)要求,支持、协助我局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工作

(三)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琼环土字〔2019〕18号)要求,支持、协助我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与评估工作,并根据上级部门印发实施的最新排放标准及要求,抽样检测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排放的水质是否达标。

(四)根据市委、市政府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部署,支持、协助我局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五)开展我市南岛片区红星水库等7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排查,特别是农业面源污染,并编制整治方案或整治意见。

(六)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支持、协助我局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进度情况调度。

(七)提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的支撑服务工作和咨询服务。

    二、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需填写申请书,提出编制思路、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密封后送至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3楼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科。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我局将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编制承担单位。

   (五)编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三亚市政府所有。

三、报名时间

2020年2月18-2月24 18:00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完成时间为20202-2021年2月。

   (二)项目由我局水环境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88619198。

 

    附件: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申请书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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