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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索 引 号: 00823240-40/2024-0648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10-15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更新时间: 2024-10-15 16:25:22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部门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5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三)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各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评价工作。

(六)、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七)、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参与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生物多梓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九)、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权限内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环境保护,配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组织审批或审查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初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十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地方性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和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十二)、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碳减排的日常工作。

(十三)、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对接和监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和协调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十六)、参与生态环境国际合作和交流,参与处理涉外有关生态环境事务。

(十七)、检查指导各区生态环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三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3个,包括:

(一)三亚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本级

(二)三亚市环境监测站(下属单位

(三)三亚市环境信息和宣教中心(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8597.30万元,支出总计8597.3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652.03万元,增长23.7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收入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继续实施2022年受疫情影响项目致收入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8540.2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年初结转结余57.03万元,主要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站上级实拨资金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19万元,下降21.03%,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站2022年内支出部分上级实拨资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8541.13万元。

结余分配0元,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年末结转结余56.17万元,主要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站上级实拨资金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5.86万元,下降63.0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底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拨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站岭曲村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经费资金已于2023年内完成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54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40.2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854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04万元,占28.09%;项目支出6142.09万元,占71.91%;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40.27万元,支出8540.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66.41万元,增长26.0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财政拨款收入较低;二是2023年继续实施2022年受疫情影响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增加1766.41万元,增长26.0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财政拨款项目未按原计划支出;二是2023年继续实施2022年受疫情影响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元,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元,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0.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6.41万元,增长26.08%,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2023年继续实施2022年受疫情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0.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7671.52万元,占89.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2.97万元,占5.42%;卫生健康(类)支出254.39万元,占2.98%;住房保障(类)支出149.49万元,占1.75%;其他(类)支出1.90万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442.06万元,支出决算为85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3%。其中:

1.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69.36万元,支出决算为92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2023年政策性增人增资基本支出增加

2.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2023年行政运行项目严格按预算内支出

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2%。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环境信息和宣教中心2023年事业运行、环保信息化基础等项目严格按预算内支出

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项)。

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2023年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支出严格按预算内支出

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项)。

年初预算为139.29万元,支出决算为9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环境信息和宣教中心2023年基本支出严格按标准据实支出

6.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项)。

年初预算为573.88万元,支出决算为64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站2023年政策性增人增资基本支出增加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款)大气(项)。

年初预算为1563.51万元,支出决算为69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淘汰老旧柴油车补助资金项目经报财政同意调剂用于三亚市宁远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调查、环境监测与信息等项目支出。

8.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6689.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1%。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水污染防治和赤田水库生态保护补偿中央资金预算在本部门,实际资金使用我局所占较少。

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款)噪声(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经报财政同意从淘汰老旧柴油车补助资金项目调剂用于我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国控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和评估工作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项)。

年初预算为680元,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经报财政同意从淘汰老旧柴油车补助资金项目调剂用于第十八届固体废物管理与技术国际会议经费。

1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元,支出决算为28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支出严格按预算内支出

1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2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设施维护与改造等项目严格按预算内支出

13.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年初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6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环境监测站经报财政同意从淘汰老旧柴油车补助资金项目调剂用于支付环境监测与信息项目经费

14.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8%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环保督察等项目严格按预算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社保部门规定据实增加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3.4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社保部门规定据实增加我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2.75万元,支出决算为5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2%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社保部门规定据实增加我局本级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1.34万元,支出决算为3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2%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社保部门规定据实增加我局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2%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社保部门规定据实增加我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3.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5%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据实增加我局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5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本级黑烟车抓拍设备运维2023年12月到期未能在2023年内支付运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2.4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56.6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与2022年度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与2022年度一致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42万元,支出决算为20.30万元,完成预算的86.68%,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7.70万元,增长61.11%,主要原因:一按照我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将各区分局公务用车运维费支出安排在我局本级;二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支出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41万元,占8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9万元,占19.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数一致。与2022年度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油料、保险、年检及清洗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55万元,下降13.45%。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5.74万元,增长53.80%,主要原因是按照我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将各区分局公务用车运维费支出安排在我局本级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接待178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或兄弟单位到我局调研、考察、检查核查、指导等工作用餐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公务接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12.78%。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1.95万元,增长100.52%,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25个,共涉及资金680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组织对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组织对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共组织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进度较好完成了既定任务,项目效果为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0801医废处置项目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0801医废处置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46020023T000001100625-0801医废处置项目

填报人:

李明聪

联系方式:

88250386

主管部门:

325-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325001-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资金构成(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资金总额:

4000000

4000000

3,976,601.30

10.00

99.42

9.94

其中:财政资金:

4000000

4000000

3,976,601.30

99.42

单位资金:

0

0

0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0

0

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支付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0801涉疫垃圾处置费用(不含卫健委已支付的方舱医院涉疫垃圾处置费)

已完成支付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0801涉疫垃圾处置费用(不含卫健委已支付的方舱医院涉疫垃圾处置费)费用支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实际完成值

完成率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部医疗废弃物

100

%

100

100%

50.00

5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涉疫垃圾处置率

100

%

100

100%

40.00

40

合计

100.00

99.94

0801医废处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4分。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397.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支付2022年0801疫情三亚市涉疫医废垃圾收运处置费(共38辆危化品运输车扣除市卫健委已结算后共329151.4公斤;二是2022年0801疫情各区涉疫医废垃圾自运处置费(5个区共914600公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暂无

(三)部门评价结果。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绩〔2020〕594号)要求,本部门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项目预算数为528.60万元,实际支出500.3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4.65%。项目内容为:根据《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开展三亚市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服务、第二批“无废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持续高效开展禁塑宣传工作,全市禁塑场所成效评估考核项目;成功举办第十八届固体废物管理与技术国际会议。项目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环办固体函〔2023〕99号)、《海南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环土字〔2022〕12号)、关于印发《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三府办〔2021〕280号)、《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等。项目完成情况:1.2023年完成2个三亚“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三亚市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报告》和三亚新污染物调查报告,并提出《三亚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2.“无废旅游景区”“无废酒店”已通过第二批验收名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完成 2023 年四个季度的市级禁塑考核工作和迎接省四个季度的禁塑暗访考核,印发《关于 2023 年三季度全市禁塑工作实施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全市市级禁塑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关于整改省禁塑办暗访扫街反馈问题的督办函》《关于整改禁塑交叉检查(第二批)反馈问题的督办函》《关于 2023 年第二季度市禁塑工作考核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关于整改第一季度市督导帮扶工作考核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等整改文件,2023年市禁塑办印发禁塑问题整改督办函和通报共计 18 个,累计交办约 1402 个禁塑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经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三亚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2.2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95万元,降低30.2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交税务部门但未能及时在2023年内划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三亚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2.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3.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073.8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64.31平方米,业务用房3409.55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信息宣教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8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的其他项目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经法律法规设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管理支出,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管理及相关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声(项):反映政府在治理噪声与震动污染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表:三亚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3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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