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遴选修复食堂屋顶漏水服务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食堂建筑安全及正常运营,我局拟公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的服务企业承接食堂屋顶漏水修复工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生态环境局食堂屋顶漏水修复工程
(二)项目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十楼食堂
(三)项目预算:整体不高于5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对食堂屋顶露台进行防水修复改造;
(二)食堂天花板及周围墙面修复;
(三)服务企业需确保食堂屋顶修复后3年内不出现漏水现象。
三、服务企业投标资格
(一)参加选聘的服务企业可经过现场踏勘调研参与报价,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预算报价。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近三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带合同证明)、项目方案及报价等材料,申报材料在封面盖公章,加盖骑缝章,密封后递交。
(二)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根据企业资质、类似业绩、项目方案和报价方面择优选承接单位。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业绩项目合同等)。
(三)参加选聘的服务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获取方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竞聘人公章。
四、其他事项
(二)遴选材料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