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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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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2 08:54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三亚市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20229三亚市生态环境局、三亚海关、三亚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三亚市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关于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的要求奠定了政策依据,为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建设贡献了三亚智慧与力量

一、政策背景

2020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规定了一系列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制度,包括先进货、后报关制度,运输政策高度自由便利开放制度,联运提单货物不征税、不检验制度,征税目录外免税制度,海关办理手续简化制度等。2025年前海南将适时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贸易政策,将同时具备“自贸港+综保区”叠加优势。这一系列规定为进出口贸易带来便利化的同时,也可能存在无法及时转口的货物变成废物或伪报瞒报变相进口废物等情况,带来了潜在的环境安全风险。与此同时,三亚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的建设,给我市进出境环境安全带来新的挑战,生物安全监管的难度逐渐加大。

二、政策内容

对照《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关于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的要求,遵循“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分章节制定了进出境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应采取的措施。《管理办法共四25

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适用范围,遵循的原则以及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方面负责的法律职责

第二章防范境外风险输入,共7条,在生物入侵防范方面,提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严格引入审批、强化引入后使用管理、加强对外来物种的隔离检疫和环境监管等管理要求。在保税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入境管控方面,提出了深入推动旧产品入境环节的风险排查与分析,加强旧产品入境前审批、全过程跟踪监督以及废物处理监督,完善对开展检测、维修及再制造企业的监督和考核机制,严格开展检测、维修及再制造业务企业资质以及业务类型核查等管理要求。

第三章转口贸易商品贮存管理,共8条,结合三亚市未来发展转口贸易的形势,充分考虑进出境货物在长期贮存过程中可能转变为废物的风险,针对农林牧渔等易腐变质类以及电子产品、汽车等易以废充旧类转口贸易商品贮存场地提出严格监管选址、建设、审查、报告等要求

第四章法律责任,共5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对有关违反行为规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具体罚则

三、意义和作用

一是制度创新引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国家关于保税维修的政策《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要求: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申请开展维修业务,由所在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或地方政府派驻行政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商务、海关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我市目前还不是综合保税区,但2025年海南省封关运行后,全省将成为保税区域。在此基础上,我市未雨绸缪,根据国家政策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需要,从顶层设计上弥补三亚市在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控的制度空白,对国家未明确的各部门的职责,《管理办法》强化各职责部门监管分工和协作,明晰了责任。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普查工作,加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治理,会同海关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外来物种引入的管理。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保税检测、维修、再制造旧机电产品实施统一监管,会同生态环境、海关等主管部门开展保税检测、维修、再制造环境安全准入管理。海关主管部门负责进出境产品的口岸防控、监管区内贮存场地的统一管理工作,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强化进出境环境安全和生物安全检查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进境产品的环境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相关贮存场地的环境状况调查工作

二是开创国内保税检测维修及再制造环境监管程序的先河。目前国内颁布了多项政策支持保税检测维修及再制造业务开展,但是环境管控要求和监管程序是薄弱环节。

例如,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快速发展,三亚市转口货物的吞吐量和仓储量将越来越大、品种越来越多,转口贸易便利化、自由化可能引起无法及时转口的货物因无主或放弃后未有效处理而成为废物,或伪报瞒报变相进口废物的情况。例如,农产品实现零关税后,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在粮食和热带水果方面占有优势的农业国,将进一步扩大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大量的热带水果和谷物等易腐类产品若转运不及时,极易因长期贮存而变为废物。还例如,我国在2018年禁止进口“洋垃圾”后,东南亚成为新的“垃圾场”,出口国一般通过香港等自由港伪装成废品来源地,再运往欠发达地区。海南省应充分吸取香港的经验教训,规避转口贸易便利化带来的环境风险及其国际舆论。

《管理办法》中“入境前审批”“全过程跟踪监督”以及“废物处理监督”等系列具体举措,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海关等部门明晰开展相关入境业务的企业名单、入境流向以及后续监管操作,保障入境检测、维修和再制造企业的良性竞争力以及货物进出境的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中针对保税维修和再制造提出的良品率和合格率的要求,也是开创了国内先河。目前国家的各项规定中均未对企业进境维修产品的良品率和再制造产品的合格率作出要求,该规定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进口产品的质量,防止企业以进境维修、再制造名义进口已无法维修、再制造或坏件率占比较高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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