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对政协第八届三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致公党三亚市委会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住宅小区商住综合楼餐饮店铺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的提案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单位协助你们办理此提案,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单位工作的答复意见。
一、加强监管与执法
建议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法》《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以降低餐饮业油烟排放总量为目标,减少餐饮油烟扰民为要求,各区、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加大对餐饮业油烟及噪声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对油烟污染行为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教育,要求其限期整改,强化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的监督措施,鼓励餐饮企业转型升级并提供财政支持,及时查处和整改问题店铺,确保持续改善和有效治理。
二、研究提升各项管理措施
住建局牵头对5个居民小区(市委宿舍楼、绿地中央花园、荣德花园、金茂花园、面粉厂宿舍)周边底商进行餐饮油烟管理现场检查。已督促市委宿舍楼小区边的三亚中心皇冠假日酒店酒店负责人合理设置专用油烟管道位置;督促绿地中央花园小区安装了“YFZT-DK 型静电光解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并更换了油烟排放管道;荣德花园小区外围的三亚兴安长峰大酒店1楼院子内火锅城已搬离;督促吉阳区海花路金茂海景花园小区一楼6家餐饮经营店铺定期做好油烟净化器及相关设备的维护;督促友谊路83号面粉厂A1 栋和A2栋餐饮经营店铺已按要求设置油烟排放管道,及配有油烟净化器,油烟检测结果均为达标,督促商家定期做好油烟净化器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居民住宅楼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三亚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八条措施》《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现有方案内容,持续加强居民住宅敏感区域现有油烟餐饮店铺整治、强化餐饮选址告知,提升餐饮油烟排放标准,严厉查处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未按规范设置专用烟道、改变使用性质及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行为的餐饮业经营主体,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核餐饮业时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给予审批通过,确保我市居民住宅楼内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人工商户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及专用烟道。
市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与各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封闭、降噪处理、调低音量等措施进行管控,对投诉较多的餐饮行业噪声问题进行联合执法,研究出台有关措施,推动餐饮企业落实噪声防治主体责任。
三、加大宣传与教育力度
各部门积极宣传餐饮业相关保护规定,组织定期培训和宣传活动,规范餐饮业有序健康发展,提高餐饮店铺经营者环境保护意识,落实产污、治污的主体责任。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三亚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杨平锋;联系电话:8822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