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申请人可以在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三亚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http://hbj.sanya.gov.cn/);
2.三亚市政府门户网“本市各部门网站”栏目中“三亚市生态环境局”(http://hbj.sanya.gov.cn/)。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状况;
3.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4.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
6.环境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7.承办的人大和政协提案的答复;
8.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规定公开时间范围,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为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三亚市新月路5号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898-88716964(传真)
电子邮箱:systhbj@163.com
2.申请方式
(1)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三亚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内容
(1)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答复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应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已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未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生态环境局工作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