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2024年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零容忍、零懈怠、零缺位”的态度和决心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拳打击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环评文件可行、检验结果可信、数据结论可用,技术支撑可靠、信用记录完善,我局拟开展2024年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承接单位遴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
二、项目需求
(一)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第三方监测服务机构等开展随机抽查。
(二)开展规范性检查和监测质量检查,是否存在数据弄虚作假、篡改、编造原始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经费预算
5.5万元人民币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税费。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报名无效。
四、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五、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六、申报资料提交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注册证书、相关业绩、在职证明等材料;项目组成员职称及在职证明。
(四)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须加盖公章。
(五)提供公司或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表、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报单位与上述被抽查单位不存在相关利益关系。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报单位及人员需具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经验。
(三)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注册证书、相关业绩、在职证明等材料。
(五)申报单位应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明确编制思路、提出检查工作方案、相关业绩说明、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计划安排、保障措施、参与人员职称、服务报价明细及报价依据等内容。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七)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分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单位资质、技术团队(高工、中级工程师、助工等人数)、注册证书、相关业绩、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人员分配、进度安排、工作重难点等分析、项目服务保障)、报价,择优遴选。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在职证明、业绩项目合同等),否则不得分。
(八)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接单位。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