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三亚市南丁村汽车非法拆解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通知》(环法规〔2022〕31号)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要求,为落实整改销号要求,科学评估三亚南丁村汽车非法拆解场环境损害价值,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南丁村汽车非法拆解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
(二)项目位置:南丁村村委会东南侧450米处。具体情况如下表。
地块编码 |
地理坐标 |
面积(㎡) |
地块1 |
东经109°32′52.50317″,北纬18°19′1.18393″ |
3860 |
地块2 |
东经109°32′57.52427″,北纬18°19′1.35773″ |
1962 |
二、项目资金
50万元。
三、项目需求
(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根据土地用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或《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等技术标准,开展两地块现场采样和样品检测工作。
(2)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根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进行数据评估与分析,判定地块特征污染污染因子、污染程度、污染体量等,结果应通过专家评审。
(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根据土地用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或《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等技术标准,开展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工作,结果应通过专家评审。
(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编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按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土壤与地下水》(GB/T39792.1-2020)要求,确定土壤与地下水的受损范围、受损程度、污染来源、污染实物量化及价值量化,编制地块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并按规定评审。
协助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技术工作。
(四)提交成果
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三亚市南丁村汽车非法拆解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的资质及业绩。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单位应如实填写《三亚市南丁村汽车非法拆解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申请书》相关资料,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报名资格作废。
五、资料提交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许可证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现行有效期内的土壤、水和废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
(五)提供公司或项目相关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提供技术团队成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参与项目遴选的单位应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明确编制思路、项目重点分析、计划安排、保障措施、参与人员职称、服务报价明细及报价依据等内容。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0月30日前。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三)报名方式: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三份)密封盖章后送至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三楼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thjjtrk@126.com。咨询电话:0898-88250386。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下午6: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件报价。
(五)本项目根据评分综合得分确定承接单位。评分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单位资质、技术团队(具有环境、法律等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证书、相关业绩、技术服务方案、报价等。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