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三亚2025年度美丽海湾建设申报相关辅助性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2025年度三亚美丽海湾申报、宣传、考核等工作,根据2025年三亚财政年初预算要求,我局决定公开遴选一家机构负责承接三亚亚龙湾国家级、红塘湾省级美丽海湾申报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亚2025年度美丽海湾建设申报相关辅助性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编写综述材料。根据甲方要求并能满足部、厅申报要求,分别编写亚龙湾、红塘湾两个海湾的申报材料,每个海湾包含各类资料收集,整合汇编各种文案材料、汇报材料、考核材料、经验材料,并制作相关的PPT材料等。
(二)专题视频制作与拍摄照片。在根据甲方需求并能满足部、厅宣传要求的前提下,分别策划、拍摄、制作亚龙湾、红塘湾的完整宣传视频各1个,须配置中文配音、中文字幕,制作长度(时间)接近于5分钟;分别拍摄亚龙湾、红塘湾全景照片4张、生态修复效果前后对比图各10组以及特色效果图6张(若上级部门另有要求,乙方则须按要求增拍或修更汇报视频,各湾有效照片素材不少于100张)。
(三)组织宣传活动。根据甲方并能满足部、厅宣传要求,在海棠湾、亚龙湾、榆林湾、三亚湾、崖州湾、红塘湾开展海滩净滩、联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邀请媒体宣传报道等活动共10场次,制作宣传材料并发放,每次活动邀请媒体不少于2家、志愿服务人员不少10人,每次活动结束的当天内快速形成新闻稿件和综述材料并提交至我局宣传部门快速开展宣传发布,确保宣传推文时效。
三、项目经费
项目预算:不超28万元人民币
四、成果提交
(一)亚龙湾、红塘湾各1份完整的申报材料汇总。
(二)亚龙湾、红塘湾专题视频各1个、照片集各1份。
(三)宣传活动新闻稿件汇总1份、工作总结1份。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需具备专业申报材料汇编制作、影视视频制作、开展宣传活动的相关资质或能力。
(二)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三)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报名资格作废。
(五)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分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单位资质、2023~2024年度类似案例业绩(关于中央资金项目申报、美丽海湾创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无塑海洋建设、海洋碳汇项目等申报、创建等)、技术团队、咨询服务方案(组织实施及质量控制、人员分配、进度安排、工作重难点及解决对策等分析)、报价,择优遴选。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在职证明、业绩项目合同等),否则不得分。
(六)本项目所有成果(包含主题策划、脚本、视频素材、成片、综述材料、照片等)和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属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所有,承办方不得私自外泄。
六、资料提交
(一)提交申请书。参与项目遴选的单位应编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明确公司技术路线、编制计划、参与人员职称、服务报价明细及报价依据等内容。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二)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公告第三条“项目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三)其他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2023~2024年度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
(二)报名地点: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环境管理科(吉阳区新月路5号)
(三)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三份)密封盖章后送至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七楼海洋环境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aiyang7162@163.com。咨询电话:0898-8869716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下午6: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三亚2025年度美丽海湾建设申报相关辅助性服务项目申请书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