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遴选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承接单位的公告
根据三亚市大气污染源排放管理工作需要,现公开遴选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承接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二、项目需求
按照国家最新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规范,调查更新三亚全市范围内各类大气污染源基础信息、活动水平和排放系数等相关资料数据,编制三亚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更新后的三亚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通过专家评审。
三、经费预算
人民币50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劳务费、差旅费、税费。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报名无效。
四、经费来源:财政年度预算
五、申报资料提交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注册证书、相关业绩、在职证明等材料;项目组成员职称及在职证明。
(四)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须加盖公章。
(五)提供公司或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参与项目遴选的单位应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明确工作思路、项目重点分析、计划安排、保障措施、参与人员职称、服务报价明细及报价依据等内容。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六、公告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7日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
(二)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两份)密封盖章后送至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三亚市生态环境局3楼大气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ufangke@163.com。咨询电话:0898-8822575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下午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根据评分综合得分确定承接单位。评分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单位资质、技术团队(高工、中级工程师、助工等人数)、注册证书、相关业绩、技术服务方案、报价等。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