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监测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监测站2026-2027年度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邀请合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6-2027年度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监测站2026-2027年度货物、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取综合评比结果前3名作为入选代理机构,具体业务分配方式由监测站确定。
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拥有不少于 5 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六)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七)在近三年内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团队人员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以上行为)。
(八)申请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同时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具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的资格。
(九)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十二)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十三)监测站可根据以往提供过招标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服务评价情况,对于服务质量低的,可不列入监测站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单位,不接受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招标方案、住所证明、详细列明从业人员资质证书、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书以及近1年的代理业绩等,材料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二)请于2026年1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3份,密封加盖公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月路5号
联系人:薛工
电话:0898-8825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