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启用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促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黑烟车电子抓拍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琼环气字〔2023〕4号)有关规定,我市于2026年6月29日起新增1处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实施非现场执法,对于驾驶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或监督抽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按照交通违法行为代码7099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500元罚款,该违法行为的违反条款为《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一条,处罚依据为《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一条。
现将三亚市黑烟车电子抓拍执法设备予以公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三亚市公安局
2026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