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秩序,根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对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如存在下列情形,均可向我局举报。
(一)弄虚作假行为
1.未实际开展监测,直接出具监测数据;
2.篡改、伪造原始监测记录及监测数据;
3.故意漏检监测项目、人为改变监测条件;
4.调换监测样品,擅自变更采样点位、采样时间,干扰采样活动;
5.通过不正常运行、损毁监测设备,擅自修改设备参数,虚假标注自动监测设备、治污设施工况,或是使用作弊工具等方式,造成监测数据失真;
6.其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不具备开展监测所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能力;
2.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3.超业务范围承接委托业务、违规承接业务,或同时存在利益冲突委托;
4.不按照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造成监测数据失真;
5.承担监测设施运维,未建立运维台账,隐瞒或拖延处置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问题;
6.未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
7.未按规定留存业务报告、原始记录、委托合同等资料。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长期接受社会各界线索举报。
三、有关说明
(一)提交线索力求真实详实,请写明涉事机构名称、地址、事发时间、具体事实,尽量附带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二)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三)我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收到线索后,我局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置。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0898-88220785(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网络:“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
(三)来信来访: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2号城运大厦14楼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