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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我市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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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 09:48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为严厉打击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秩序,根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对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如存在下列情形,均可向我局举报。

(一)弄虚作假行为

1.未实际开展监测,直接出具监测数据;

2.篡改、伪造原始监测记录及监测数据;

3.故意漏检监测项目、人为改变监测条件;

4.调换监测样品,擅自变更采样点位、采样时间,干扰采样活动;

5.通过不正常运行、损毁监测设备,擅自修改设备参数,虚假标注自动监测设备、治污设施工况,或是使用作弊工具等方式,造成监测数据失真;

6.其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不具备开展监测所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及质量管理能力;

2.未按规定办理备案;

3.超业务范围承接委托业务、违规承接业务,或同时存在利益冲突委托;

4.不按照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造成监测数据失真;

5.承担监测设施运维,未建立运维台账,隐瞒或拖延处置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问题;

6.未建立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

7.未按规定留存业务报告、原始记录、委托合同等资料。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长期接受社会各界线索举报。

三、有关说明

(一)提交线索力求真实详实,请写明涉事机构名称、地址、事发时间、具体事实,尽量附带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二)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三)我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收到线索后,我局将依法及时核查处置。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0898-88220785(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网络:“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

(三)来信来访: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2号城运大厦14楼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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