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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载体
1.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
我局新版网站已于2018年3月底正式上线运行,设立了机构职能、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政策法规、环评公示、环保动态、新闻发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专栏,分别用于发布环境质量、环保审批、环境监管等各类环境信息,为公众提供全面的环境保护相关信息,便于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使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高效稳定运转,我局将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定时更新所负责的栏目信息,并安排专人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信息。2018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了593条信息。
2.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
我局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中主要发布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境质量月报、环境质量季报、生活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的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城镇内河(湖)水环境监测、国控及部分省控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2018年我局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开204条信息,其中行政处罚信息46条、行政许可信息71条、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83条。
3.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微信、微博作为新媒体传播圈中有影响力的一员,网络传播力强,社会影响力大,对于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公众、宣传政府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微信、微博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工作。2018年我局通过微信、微博共公开信息591条。
(二)公开内容
1.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2018年我局在三亚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共117条,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共71条、行政处罚共46条。
2.环境质量
一是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在《三亚日报》、局门户网站公布空气质量日报及总体评价,在局门户网站及《三亚日报》发布空气质量指数各项数据共720条。二是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每月城镇内河(湖)水质和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共48条。三是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布。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月报、季报信息共32条。
3.环保审批、验收信息公开
我局对拟批准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实施提前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布通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情况。2018年我局通过三亚门户网站共公布环保审批信息71条,环保验收信息10条。
4.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我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我局已于2017年3月20日印发实施了《三亚市2017年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另根据信息公开要求,按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共12条,按季度公布全市国控、省控、市控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共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我局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并按规定予以答复。
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存在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但随着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对生活环境质量愈发关注、对环境信息需求也日益增长。针对以上情况,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范围还需继续拓展,内容还需继续细化,载体还需不断丰富,公开机制还需不断完善。
六、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继续推进和细化专栏信息公开工作,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局门户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和微信等渠道的作用,及时、有效发布环境保护信息。
(三)加强主动宣传。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舆论引导机制,尤其是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规规章发布后,要及时跟进,做好政策解读,为公众释疑解惑,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对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四)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业化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五)健全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责任追究和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等,着力实现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